01
實施產值倍增工程,加快做大人力資源服務行業規模
實施上市培育計劃。遴選2-3家具備上市基本條件、具有上市意愿、總部在青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,一對一制定培育和扶持方案,加快實現本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上市零的突破。對進入高新技術企業上市培育庫,建設市級技術創新中心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,給予20萬元市科技計劃項目支持(上述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)。加大企業上市支持力度。對擬在國內主板、創業板、科創板、北交所上市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,根據上市進程分階段給予補助,累計補助金額最高400萬元。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,給予1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。
實施領軍扶持計劃。面向已在青納統3年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,遴選激勵一批引領轉型升級、快速實現產值倍增的領軍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,給予領辦人50萬元至100萬元獎勵。
實施重點引進計劃。重點引進一批業態先進、規模較大、拉動效應強的高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。每年遴選激勵一批新落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領辦人,按照實繳注冊資本的5‰,給予最高不超過400萬元獎勵。
實施強基激勵計劃。鼓勵納統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加快發展壯大,按其每年新增營業收入給予獎勵,單個企業最高獎勵30萬元。
02
實施轉型升級工程,加快優化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結構
積極鼓勵人力資源服務科技化轉型。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創建科技型企業,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,給予15萬元獎勵,對再次通過認定的,給予10萬元獎勵(上述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)。
支持人力資源服務品牌化發展。開展人力資源服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,發展一批能夠展示青島人力資源服務形象的品牌。建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業績評價體系,引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保障勞動用工、招才引智等作出貢獻,對經評估貢獻突出的,授予“青島市優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”,給予最高30萬元獎補。
推動人力資源服務規范化發展。加快人力資源服務誠信體系建設,健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用評價標準,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規范管理、誠信經營,積極維護勞動者權益,對獲得國家、省、市誠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,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、15萬元、10萬元獎勵。獲得高一級認定的可按照相應標準補齊差額。
03
實施市場拓展工程,加快提升人力資源服務市場化水平
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。支持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有償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目錄項目,目錄內容進行動態調整。落實國家“互聯網+人力資源服務”發展戰略要求,大力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數智化轉型,承接人才遴選、人才分類評價、人才數據庫、人才指數發布、行業統計體系等專業研究以及園區運營、招聘活動、高層次人才服務、就業(創業)指導服務、職業技能培訓、檔案整理、會議展覽、行業調查分析等公共服務活動。
鼓勵招引產業高端人才。對全職引進規定范圍內優秀高層次人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,按標準給予一定獎勵。支持企業委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年薪50萬元以上的產業高端人才(金融產業100萬元以上),最高補貼50萬元。
支持創建招才引智平臺。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創建青島市人才驛站、青島市招才引智工作站,自主舉辦引才聚才活動,承擔招才引智相關工作任務,經評估考核,按規定給予一定獎補。
04
實施創新發展工程,加快推進人力資源服務融合創新發展
鼓勵搭建平臺集聚發展。鼓勵有條件的區(市)、功能區按照因地制宜、合理布局、優勢互補的原則建立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,培育一批有規模、有特色、有輻射力、有影響力的產業園區,對新獲評市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,認定為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,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對納入市人才園區績效評估平臺的市級及以上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,根據績效評估結果,給予園區補貼獎勵。
鼓勵參與重大發展戰略。圍繞新舊動能轉換、中國—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、中國(山東)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、膠東經濟圈一體化、鄉村振興、東西部協作等重大發展戰略部署,鼓勵和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、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促進會、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(聯盟)自主舉辦具有行業影響力的人力資源發展論壇、博覽會、項目路演、展示推介、交易洽談、供需對接交流會等活動,每年評選影響力大、效果明顯的活動,按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給予獎勵。
鼓勵擴大對外開放與合作。鼓勵本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“走出去”發展,通過跨國設立分支機構等方式擴大業務范圍,大力推廣人才輸出培養與回流模式,積極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國際化發展。支持有條件的區市(園區),爭創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出口基地。
05
實施人才隊伍建設工程,加快打造一支高素質、職業化人才隊伍
實施骨干人才職業發展計劃。強化人才引領作用,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,培養和造就更多在行業領域能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領軍人才,打造高水平領軍人才隊伍和創新團隊。在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人力資源服務培訓基地、見習及實習實訓基地,加快行業骨干人才和基礎人才培養培訓。推動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職稱評審工作,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技能人才自主評價。支持行業組織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領軍人才評選,評選結果作為參評青島行業拔尖人才、市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重要參考。建立行業發展智庫,將行業領軍人才、專家以及得到同行公認從業人員,納入智庫名單。
實施領軍人才掛職培養計劃。搭建領軍人才掛職培養平臺,采取“雙向選擇”方式,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領軍人才到頭部企業、機關事業單位掛職,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領軍人才學習借鑒頭部企業經營、上市等經驗,助力頭部企業解決勞動用工、招才引智等需求。
實施突貢人才服務保障計劃。對“青島市優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”領辦人給予通報表揚,聘為“青島引才大使”,對符合條件的,為其頒發《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》,納入高層次人才服務范圍,按規定享受子女入學、就醫就診等綠色通道服務。
(內容來源:青島創客)